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社会文明倡导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社会文明倡导 第二十条 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制定道德模范帮扶和礼遇办法,采取措施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提供相应礼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