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七条 鼓励建立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科技成果的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以及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