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辅警的职责、招聘、使用、监督和保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