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如实统计上报劳动工资报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