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