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免收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费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