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综合管理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采取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