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转让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转让 第二十条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所有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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