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登记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登记 第五条 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镇房屋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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