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七条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进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