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五条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协助专业卫生机构实施国家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辖区内低保对象妇女提供规定项目的健康检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