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 公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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