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加强监督和管理;根据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其门诊总额控制指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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