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 第二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 第二十三条 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已公布的权力清单依法实施审批,不得变相审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