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获得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从教荣誉证书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可凭证件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德育基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