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