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遵循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