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