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二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二十九条 公共数据开放分为普遍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 属于普遍开放类的公共数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直接从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无条件获取。 属于依申请开放类的公共数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提出申请,由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数据提供单位审核后确定是否开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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