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五条 申请从事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文化经营活动的,依法实行许可或者备案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