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四条 依法成立的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以及文化经营活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