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促进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促进 第十三条 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市会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与会展资源整合和国际化营销,引进、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促进发展会展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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