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规范与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规范与监管 第四十一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线上宣传媒介显著位置明示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为旅游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信息,保证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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