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奖励

第二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奖励 第二十九条 符合国家有关表彰奖励条件的无偿献血者,按照国家规定的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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