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有效管理和方便使用的原则,引导机动车有序停放、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