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