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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