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每年3月30日为“厦门市河湖长日”,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纪念、庆祝、表扬、奖励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