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第四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第四十七条 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发展体现生态文化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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