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第四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第四十七条 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发展体现生态文化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