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湖区填湖造地,或者不依照湖区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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