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市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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