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车辆 第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车辆 第七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机动车累积记分制度,记分标准参照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