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执法程序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执法程序 第三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交通事故当事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与赔付: (一)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