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发展促进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发展促进 第二十五条 大型商贸、电商园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等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同步考虑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的用地和建设需求。 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以及其他存量土地资源依法用于快递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