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鼓励、支持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游艺等进入剧场、校园等展示展演,并将适宜普及推广的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