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条 鼓励将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技艺研习列入相关职业教育专业方向。 采取奖学、助学等方式,鼓励学艺者学习掌握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技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