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 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其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基地,可以制定留学人员创业的特别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