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要求,加强联合执法,完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以及执法协作的机制,依法查处遗产区的违法行为。 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依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在前款规定的执法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