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遗产区和缓冲区(具体图示见附件)。遗产区是指鼓浪屿岛及其近岸水域;缓冲区是指邻近的大屿、猴屿并一直延伸到厦门岛海岸线的区域。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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