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传承与利用 第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传承与利用 第十九条 “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多元文化传统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 ㈠音乐、体育、美术、文学等文化艺术表现形式; ㈡民俗节庆、宗教、传统手工艺制作技艺等传统生活方式; ㈢闽南文化、华侨文化、海洋文化、建筑文化等呈现在其他载体中的多元文化内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