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开展鼓浪屿文化遗产科学、技术、艺术研究及方法研究的,经评审认为有重要价值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资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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