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反兴奋剂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