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将单位和个人的城乡规划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