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