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九条 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九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包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