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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