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五条

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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