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二十二条

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二十二条 科学、文明、健康用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鼓励和支持下列行为:
(一)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
(二)按需点餐,适量取餐,践行“光盘行动”;
(三)爱护餐具,保持餐桌卫生;
(四)就餐结束随身带走剩余食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