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严格保护淮阳龙湖保护区湖泊、湿地的地形地貌。除防汛、道路建设、设施维护、生态修复以外,禁止改变地形地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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