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城保护条例 第三章 规划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 第三章 规划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归德府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禁止在归德府古城内使用高音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