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和教师的文明素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文明出行。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从业者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文明祭扫,规范殡仪服务。
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制定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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